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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台北縣保母的媽咪可以直接在這裡跟我留言,我可以幫忙推薦喔!

目前分類:保母相關時事新聞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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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要的同學請跟我聯繫唷!

媽咪談話的感覺很客氣,很開朗,很好溝通唷!

請注意:須要到府托育

位置:中和崇德路底 樹德新村
時間:周一到周五,或者是周一到周六的11:00-20:00
托育的小朋友:有兩位:2歲姊姊 7個月弟弟(有婆婆協助)
工作內容:照顧小朋友(是否要做家事可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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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家長簡小姐想委託托育,有意願能配合的同學請在下周六前跟我聯繫喔!

委託案件內容:到府托育+簡單的家事服務

小朋友背景:一歲三個月的男寶寶

家庭狀況:父母,寶寶,祖母(一周到訪三天左右)

托育時間:早上九點到晚上七點

委託內容:

一 媽咪大多在家,需要協助照顧小朋友

二 須要買早餐,煮食午餐晚餐

三 希望要有愛心疼小朋友

四 希望最好能家住的近

 

委託的家長很客氣,條件符合能配合的同學,請和我連繫唷!謝謝

也可以準備履歷mail到moneychen@yahoo.com.tw

睿仔仔安貝貝媽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今天看到新聞又讓我的心被砍了一刀
對於園所的處理態度與發言 著實又讓我更加生氣
原來 他們還是沒有改變

兩年前為了體恤老婆生育及坐月子的辛勞
答應老婆將剛滿月一天的小孩送托凱摩嬰幼兒園(金山店)
原以為如此可以讓小孩獲得照顧也可以讓媽媽更有時間休息
可是事與願違 失去了心愛的寶貝 也承受了更多不為人知的心力交瘁

就像新聞記者訪問的媽媽一樣
當天早上九點小baby由內人開車送到園所
在與園長謝仁罡寒暄了一下 了解托嬰方式 (一個保母照顧四個嬰兒等等)
以及上樓查看托嬰環境後 就將小baby交給了負責看護的人
再去幫小孩報戶口了

下午兩點多 內人接到園長謝仁罡來電 說小baby很乖很像他的姊姊哥哥
吃飽睡 睡飽吃 很好照顧(很好賺)

沒想到

下午三點半 內人就接到小孩子危急的電話
在匆匆忙忙電話通知我以後 就趕到園所去了
急忙從公司趕到園所的我 看到自己的小孩唇色發黑四肢癱軟
由護理師急救的畫面
真讓我不敢也不願相信這種事 怎麼會發生在自己的身上
(就像那位受訪的媽媽一樣以為 這只是個案罷了)
更讓我們傷心的是 孩子到院前就已經死亡
經過急救後 雖然用藥物恢復心跳
但仍在小兒加護病房一天後死亡


這次維維的事件 我看到了園方的反應 與當時的情形如出一轍
沒有信譽 (1個保母照顧4個嬰兒: 事實上 1個照顧6個)
製造假象 欺瞞家長 (家長送托時 安排兩人在育嬰室; 在on-line影像開放時有足夠人手; 事實上卻不符規範)
沒有盡責 (未妥善照顧嬰兒 該巡房為巡房; 有監視器卻無人注意 長達40分鐘無人巡房)
沒有反省的態度 (推諉推托 發給其他家長隱瞞事實的e-MAIL)
沒有認錯的勇氣 (推卸責任 裝無辜; 兩年前也承諾歇業 但事發幾個月後又重新營業 一年後旗艦店開張)

在經歷過兩年的訴訟 (看過法醫研究所報告)與其親身照顧過死者
我真不知道托兒所園長謝淑玲如何能在新聞上說: 孩子是因為"細支氣管炎"往生的
孩子是滿40周出生,體重4000g的健康寶寶,身體狀況良好 托嬰時無細支氣管肺炎或支氣管肺炎之症狀(上呼吸道症狀(咳嗽、流鼻涕) 呼吸窘迫或發燒或食慾不振)。在托嬰期間有4~5個人去看嬰兒也沒發現孩子有任何異常狀況。甚至在小兒加護病房所做的檢查都沒有支氣管炎症狀;

孩子走後 兩年來不曾在任何地方發表任何評論
現在又發生同樣的憾事
只希望所有托嬰中心要有妥善規劃 不要心存僥倖
有能力的人可以讓制度更完善 監督制度更有效率

睿仔仔安貝貝媽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深思很久不確定是否要發這篇文章,最主要是因為任何法令,一定都會有"既得利益嫌疑人",也會有反對的聲音,但我發表這篇文章,只想理性討論,不想惹來無益的口舌之爭

故而,在繼續寫這篇文章之前,我想先聲明我的立場,民主社會有民主社會的運作方式,認同者如果占多數,少數服從多數是民主的基本精神。擁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也是民主社會的運作方式。

我贊成的這個法案,對擁有專業證照保母的我如果要從業來說,並不是有利的,畢竟有口碑的保母,就算沒有證照,一個人收托四五個嬰兒也是正常的,甚至還會有人排隊在等...,兒照法如果通過,保母收托人數是要被監督和受限的,有些保母甚至是托嬰中心,自然會對這樣的法令有所反感。

但在上保母過程中,幾乎每一位上課的老師都提過找保母的慘痛經驗,頂著大肚子找了四五個月,最後只要家裡乾淨,看起來細心有口碑,細節也管不得了,卻又要忐忑不安,找到的保母或托嬰中心有沒有良心,似乎真的看運氣,所以,以自己是一個母親的心情,我完全支持兒照法。

在這裡提及幾個兒照法的主要重點:
關於保母資格:
一 高中職以上幼教系畢業,完成保母專業訓練,取得結業證書
二 經由國家檢定,通過保母技術士考試取得專業證照(保母只有單一級別,畢竟沒有保母能說自己只會餵奶不會換尿布,只會洗澡不會做副食品的吧..)
三 加入社區保母系統(加入資格:須備有警察無刑事紀錄證明,即一般俗稱的良民證,和上述兩項證照),通過社區保母系統對保母家中環境的查核

之後社區保母系統還要不定期對該系統保母抽查,查核和訪視。

關於收托限制:
保母一次只能同時收托兩位兩歲以下,或者四位兩歲到六歲的嬰幼兒

對於居家照護的保母,兒照法都以這樣嚴格的標準在要求,遑論機構式的幼兒園和托嬰中心;而為什麼該法已然被討論很多年,卻遲遲無法通過,我不是政治圈的人,無法下定論,只是就得到的和蒐集到的資訊而言,知道是因為既得利益者會因該法而損失龐大利益因而杯葛和阻止該法的通過。(例如:收托人數限制)

以維維這次痛心的事件的發生來說,如果這個法案早已通過,以該托嬰中心兩年前就發生過事故的狀況來說,該園長根本不可能換牌經營,更不會有機會繼續經營,也別說要聘用無照的保母,更不能夠一個保母照顧五個以上的嬰幼兒!

一連串的不可能,卻因為該法令遲遲未能通過,而變成了已經發生的事實!政治圈以利益左右權利的運作,嬰幼兒不能為自己發聲,但如何不令為人父母者痛心!

這裡有該法的草案:
http://www.ece.moe.edu.tw/childcarelaw.html

這裡可以提供檔案下載:
http://www.ece.moe.edu.tw/document/law971127.pdf

這裡有相關的報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an/25/today-life2.htm


不只是維維的事件,近年來太多保母疏失或蓄意的虐童甚至致死的案件,這個法令一天沒有通過,就沒有"預防"的法源基礎,而只能每每在遺憾發生後,惋惜和痛心,但,已然來不及...

這裡是「兒童權不能拖,兒照法快通過」請願連署活動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0905822452400

還請認同這個法條的家長們,如果認同這個法條的理念,一起去連署請願,促使這個法條通過,保障我們的孩子們的安全和權利。

悲劇,不要再發生...

 

附加:
這裡有關於兒照法第十七條希望連署修改的資訊: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09031122524000
(這個部分請有興趣了解的家長們自行閱讀,就不多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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