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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送了我一支鋼筆,Jorg Hysek的鋼筆,有一種難以言喻的貴族感,結合金屬和皮革,看起來輕盈,執起筆來,卻有一種濃厚的真實感。

雖然,我一向偏愛高elysee那種纖瘦細緻的感覺。

Jorg Hysek,據說,是外交官之間常彼此餽贈以表情誼的高價鋼筆。

伴隨而來的,是一堆看起來也高價的不得了的墨水瓶;一向愛筆愛紙如癡的我,忍不住急急忙忙的試筆。

流暢度,滿分;舒適度,滿分;行雲流水,滿紙出色優雅的線條。

我應該愛極了,應該。

可,就是有那麼點怪,總覺得怎麼握怎麼不習慣,說握起筆來不舒適?也不是,說寫起字來不流暢?也不是。

就是怪。

某天,他問,你怎麼還在用那隻暗紅色的elysee?我送你的那支Jorg Hysek呢?

我,忍不住,瞥了一眼被我供在書櫃中的黑色絨盒,尷尬的笑了笑。

女人,是感覺的動物。

喜歡,就好;習慣,就好;親愛的,其實,我的要求並不高,舒服,自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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